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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教育培训   类型:普通   作者:才聪学习网   查看:209220   回复:0   获赞:0   时间:2020-05-04 21:55:44

202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643经济法学考研题库【历年真题+参考教材章节题库+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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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全套共包括8种电子书、8种打印版(赠品)。

1.历年考研真题及详解

2.参考教材配套题库

3.相关教材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4.法学考研题库

5.兄弟院校考研真题及详解



试读(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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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 论

一、运用多学科知识从多维度揭示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1.运用多学科知识构筑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1)经济学

经济法的兴起与经济学的发展存在着亲缘关系,经济学的分析范畴,如竞争、垄断等已成为经济法的重要分析工具。

(2)社会学

经济法是在法律的社会学运动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学的社会结构、社会群体等理论范畴对认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3)政治学

政治学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职能的变迁等重大问题,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的理论平台;某些关系是经济法调整对象之所及。

(4)哲学

哲学提供的价值分析方法对解释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具有根本意义的智识支持。

(5)伦理学

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如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等,对确立经济法本质属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2.从多维度视角揭示国家、市场与经济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1)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建构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的逻辑基点。

(2)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法。

(3)经济法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4)经济法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5)经济法是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法的研究

1.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2.科学发展观与政府干预理念的转变

(1)政府的干预必须实现从“官本位”和“民本位”向“人本位”的转变。

(2)以人为本的政府干预理念内含如下要求:

政府干预应创设一个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干预必须秉持社会分配正义的理念;

政府干预必须把社会整体利益作为主导的价值目标;

政府干预须兼顾经济人假设和经济伦理。

(3)人本主义理念约束下的政府干预的终极目的应统一于公众和市场,即在克服市场失灵中促进和维护公众利益。

3.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法的任务

经济法应把构建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和促进机制当作重要的任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代表机制

(2)社会整体利益参与机制。

(3)公益诉讼机制的建立。

三、重视经济法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的有机结合

1.经济法的形式理性

(1)从制度的视角讲,经济法的作用主要属于形式理性的作用,即对国家干预提供可遵循的规则与程序。

(2)从语言与符号的角度讲,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发挥着通过语言表达要求与命令、为人们提供知识并传播经济法律制度的功能与作用。

(3)从思维模式与技术的视角讲,经济法的形式理性是人们思考与处理经济法律问题的范式、方法与技术。

2.经济法的实质理性

(1)法律内容更多标准性。

(2)法律推理更显实质性。

(3)法律职业更趋复合性。

(4)法律机构更少官僚性。

3.经济法的形式理性与经济法的实质理性的有机结合

在整个经济法体系框架内,经济法的形式理性与经济法的实质理性是有机结合的,这样才有利于克服各自的局限性。

四、寻求我国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变革

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

2.大胆吸收西方法学流派中科学的法学研究方法。

3.把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引进法学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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