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猪外链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小猪外链网资源分享仅为个人学习、交流之用,同时向原著作者表达敬意。
3、小猪外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小猪外链网信息均来源于用户自行发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可以按照《小猪外链网文章侵权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同时向原著作者表达敬意。
4、内容由网友自主上传,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邮箱616859395@qq.com进行处理。


一些人在开车的时候好心送了朋友或是亲人、同学到其他的目的地,并没有收对方的车资,但是却没有想到在开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坐车的乘客受伤了。那么无偿搭乘至伤车主如何担责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偿搭乘致伤车主如何担责
无偿搭乘,也称为“善意搭乘”、“好意同乘”、“搭便车”等。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相对于有偿运输合同而言,无偿搭乘人不存在支付乘坐他人车辆费用的义务,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行为的实质,在于车辆保有人与搭乘人间成立了无偿运输合同,即:当搭乘人提出免费搭乘的要约后,机动车保有人有权作出同意或拒绝的决定,其一旦同意免费搭乘并在搭乘人上车后,双方即缔结了无偿运输合同。
我国合同法对无偿运输合同中搭乘致伤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在此情形下车辆保有人无须承担责任,此种情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24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的精神,类推探寻其请求权基础。而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该条第2款即是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的请求权基础。综上可知,无偿运输合同成立后,无偿搭乘人虽然无需支付运输费用,但机动车保有人仍须负有安全运输乘客到达目的地的义务,反之,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同法对有偿合同实行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而对无偿合同实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因此,在处理无偿搭乘行为中的损害赔偿时,应当根据机动车保有人和无偿搭乘人的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赔偿比例。如果搭乘人作为成年人明知所搭乘的车辆系非营运客车,具有一定安全风险,仍同意无偿搭乘,自身也有过错,亦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乘客无偿搭乘致伤后是可以跟车主进行索赔,要求车主对此进行负责,但是具体的责任分配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才可以。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苏州律师http://china.findlaw.cn/suzhou
网站公告
近期本站被人为恶意注册及发布垃圾帖,每一个发帖都会经过审核,一经发现违法或垃圾帖的用户,帖子将被删除或封号,请大家共同维护互联网环境,共创美好互联网未来。
详细的发帖规则请阅读:
《小猪外链网发帖规则》
《小猪外链网最新金币规则》
注:本站严禁发布灰色违禁违法内容,如发现立刻永久封号,如开通会员的概不退款。
免责申明:本网站内容由平台入驻会员撰写,除创始人账号外,其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小猪外链网立场。如果内容涉及侵犯其他公司、团体的利益、请联系小猪SEO外链网客服举证删除
您的IP:10.3.133.97,2025-07-22 15:46:30,Processed in 0.29803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