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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横湖村南安骆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年****17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横湖村南安骆村路口文化楼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文化楼/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横湖村南安骆村路口文化楼。
3、发包期限:2年(自****日止)
7、交易底价:¥*****元/年。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年***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不能经营废品收购行业 。
8、租金递增方式:无。
9、承租方如需改建或搭建临时建筑物,必须征得横湖村南安骆经济合作社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到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搭建,其一切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承租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临时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线路等)无偿归横湖村南安骆经济合作社所有。
11、租赁期间,如国家、集体或市政建设征用该土地时,双方则无条件服从,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补偿办法按台山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征用文化楼、土地所得补偿全部归南安骆经济合作社所有,承租方租赁后新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及对承租方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全部归承租方所有。
12、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按环保要求,做好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如承租方违反有关环保规定,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违反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告》(台府[2015]5号)等规定进行养殖,如违反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4、承租方经营期间一切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5、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0天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0年****至 2020年****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0年****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17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6****
***************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详情查看: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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